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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公司法》重点问题的探讨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25日

  今天,创业是个很时髦的话题。毫无疑问,在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比较萧条的今天,不管对于广大的社会人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创业都是一个值得考虑的不错选择。当然,创业也是要有基础的,必须具备了合适的人力财力物力,对进入的行业有深入的了解和比较丰富的资源,否则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如果你要创业,那就不得不好好学学经济法了,其中最直接相关的就是《公司法》。今天大家就一些公司法中的重要问题来一起探讨一下吧!

  1.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立

  这个知识点是2010年新增的,有必要关注一下。

  那么,如果你要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哪些情况下又没有了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这些大家应该搞清楚,起码也得混个眼熟。

  「注意关键词」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

  2.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有哪些限制?这个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理解,对于发起人的限制,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对于公司股票回购的有关限制。

  「注意关键词」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许可、质押权标的

  「例题·判断题」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8月1日注册成立,2009年3月1日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起人甲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甲所持有的股份可以在2009年9月1日后转让。(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这个点需要重点掌握的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以有的行为。

  「注意关键词」公司商业机会、公司同类业务

  「例题·判断题」A公司经营电脑销售业务,其总经理张某任职期间代理B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电脑销售给C公司,获利10万。A公司知情后将10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同时撤销了张某职务。A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

  「答案」×

  「解析」《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的业务,可将其所得收入收归公司所有。

  4.怎样提取公司的公积金?公司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对于公积金的留存数额有什么规定?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公积金为400万元,股东大会决议将部分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该公司可以转增的最高限额为(  )万元。

  A.150   B.168   C.200   D.224

  「答案」A

  「解析」《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公积金留存数额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即400-1000×25%=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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