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号),就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考试时限、答题要求、评分原则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命题均以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作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均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二、 考试题型
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题型与2010年度相同,具体如下:
(一)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二)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三、考试时限
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均为18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150分钟。
四、答题要求
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试卷包括试题本和答题卡。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五、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及每小题分值均在试卷中规定。试题评分原则与2010年度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