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然保持其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通过“周转材料”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2007年4月7日,企业购进一批周转材料,价值3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货款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账务处理为:
借:周转材料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
贷:应付账款35100
(2)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例」某企业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周转材料。2007年3月8日,该企业领用低值易耗品一批,用于生产A产品,价值20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A产品20000
贷:周转材料20000
3月12日,企业报废一批周转材料,该批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为2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2000
贷:生产成本2000
(3)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科目(在用),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摊销)。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摊销);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科目(摊销),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在用)。
(4)其他摊销方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①五五摊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先摊销其账面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另一半。即低值易耗品分两次各按50%进行摊销。五五摊销法通常既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也适用于每期领用数量和报废数量大致相等的物品。
②分次摊销法是指根据低值易耗品可供使用的估计次数,将其价值按比例地分次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一种方法。某期摊销额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某期应摊销额=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预计使用次数×该期实际使用次数
「例」某企业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2007年4月6日,企业领用低值易耗品一批,分配到管理部门使用,价值60000元,做会计分录为:
借:周转材料——在用60000
贷:周转材料——在库60000
借:管理费用30000
贷:周转材料——摊销30000
2007年8月3日,该批周转材料报废,收到残料价值500元,做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30000
贷:周转材料——摊销30000
借:原材料500
贷:管理费用500
结转周转材料摊销额:
借:周转材料——摊销60000
贷:周转材料——在用60000
「例」某企业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2007年6月1日,生产部门领用一批低值易耗品,价值50000元,预计使用20次,6月末,该批低值易耗品已使用了3次,则账务处理为:
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在用50000
贷:周转材料——在库50000
6月末计算摊销时:
本期应摊销额=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预计使用次数×该期实际使用次数
=50000÷20×3
=7500(元)
借:生产成本7500
贷:周转材料——摊销7500
2008年1月末,该批低值易耗品预计使用次数完毕,申请报废,残料价值1000元,做账务处理为:
最后一次摊销时:
借:生产成本2500
贷:周转材料——摊销2500
借:原材料1000
贷:生产成本1000
结转周转材料摊销额:
借:周转材料——摊销50000
贷:周转材料——在用50000
(5)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时,还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周转材料”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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