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会计中级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的公告
近日,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自2016年8月26日起,办理2015年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萍乡考点参加考试且成绩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二、办理地点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建设中路4号原东方宾馆5楼)。
联系电话:0799-6831419。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资格审查中已盖有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章);
3.一寸和二寸同底免冠照片各1张。
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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