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
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安徽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中级)已经公布。现将我市合格人员名单予以转公布,并就资格证书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请各县(市)财政局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公告通知相关考生,并按要求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发证。
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每人须填报《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一)一份,提交近期二寸照片两张(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用于证书),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在登记表上压照片右下角盖单位公章。同时,需附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上述材料由各县(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1月25日(限工作日)前集中报送我局,以便统一办理资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市财政局11楼会计科(菱湖北路32号)
联系电话:安庆市 0556—5288942
桐城市 0556—6203505
怀宁县 0556—4633352
潜山县 0556—8937904
岳西县 0556—2185035
太湖县 0556—4183552
望江县 0556—7186082
宿松县 0556—7814659
附件:
1.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合格人员名单
安庆市财政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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