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及登记表的通告
通过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连云港考区)中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4日到报名点领取中级资格合格证书及登记表。需本人领证,不能代领。
市直报名点(开放大学)合格考生到市财政局会计处604室(电话0518-85521543)办理领证(含登记表)手续,县区合格考生到原县区报名点领取。
领证时需要本人携带下列证件原件:1、身份证;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学历证书。经工作人员核对有关有效证件后,符合规定的,由本人在发放表上签字,工作人员方可发给其“资格证书”及“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单位存档用)。
连云港市会计考办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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