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4号)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将由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发放。为此,我局已将本区制作完成的上述证书全部领回,并拟于近期组织发放。现将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16年度在沙坪坝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2016年之前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仍在区人社局领取)。
二、领取时间
5月15日-6月30日(法定节日假除外)。
三、领取内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1份)。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是补办证书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如证书不慎遗失毁损,请本人携带上述登记表前往重庆市会计考试办公室申请补办(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重庆市财政学校B区会计考试服务大厅)。
四、领取要求
1.本人前来领取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委托他人前来领取的,需提供证书所有人签名的委托书(1份)(详见附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沙坪坝区财政会计培训中心(沙坪坝区工人村农贸市场二楼)。联系电话:65455192。
附件:个人委托书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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