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人员第二批办理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即日起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开始受理2016年度西安考区初、中级合格人员第二批证书申办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凡在西安市属及各区县报名参加2016年及以前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到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办理证书。(2017年度考生不在本次受理范围,请继续关注网站通知)
二、报送资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
2.两寸2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备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前来办理);
4.准考证或成绩单;
5.预约单(可打印预约截图)。
三、资料报送程序
(一)在西安会计网(http://link.233.com/13255) 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二)《登记表》中“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一栏位置加盖本人工作单位的公章(初级考生在读大学生,加盖院校公章)。
(三)办证人员需在西安市会计网上进行网上预约,(http://link.233.com/13255/jxjy_zxc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35)持预约单按照预约时间办理。
(四)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受理办证材料工作时间:6月12日至7月27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可扫码关注西安市会计学会公众号)。
(五)网站预约时可受理10个自然日之内的,每日零点网站自动更新(周五、六、日不受理相关业务请略过)。
地址:太白北路320号 (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附件一: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二: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安考区初、中级合格人员第二批应办理证书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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