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高新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2016年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各区县、各主管部门按照以下原则领取证书:(请考生按报名点属地原则,到各领取点领取合格证书)
领取点 |
地址 |
电话 |
考试中心 (省属及市直各部门) | 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 | 0533-3169575 |
张店区 | 张店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家具城),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二楼209室) | 0533-2869921 |
淄川区 | 淄川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汇丰大厦422房间) | 0533-5273067 |
博山区 | 博山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博山区峨眉山20号西四楼) | 0533-4110146 |
临淄区 | 临淄区人社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临淄区桓公路9号二楼综合服务大厅8号窗口) | 0533-7214947 |
周村区 | 周村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周村区市民之家) | 0533-6195235 |
桓台县 | 桓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桓台县政府五楼) | 0533-8183758 |
高青县 | 高青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东临人社局,高苑东路6号C06室) | 0533-6967136 |
沂源县 | 沂源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沂源县新城路东首人社服务中心) | 0533-3221191 |
高新区 |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高新区火炬大厦1403室) | 0533-3586123 |
领证所需材料:
一、单位统一领取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考生合格人数较多的单位,必须由单位统一领取);
2.合格人员名单(请从附件四中挑选,保留序号、证书编号、姓名等信息);
3.单位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4.填写完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二、个人领取
1.考生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他人代领的,需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2.填写完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3.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4.查找个人证书编号、序号等信息(见附件四)。
领证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30日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请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
附件一:领证介绍信
附件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三:登记表填写说明(专业)
查询入口:2016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