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0号),现将2017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省合格人员共6762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根据我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 zjzwf w.gov.cn)“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杭州.pdf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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