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之后发放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证工作的公告
各相关人员:
经研究,对2016年之后发放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存在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要求办理补(换)发证书的,由个人向合肥市财政局会考机构书面提出要求补(换)发证书的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中级会计考试取证指导>>】
1.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或被损坏的证书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
3.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办理地点:合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服务窗口(合肥市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工作日朝九晚五)
合肥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4日
附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