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领取2017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毕。
自治区直属考区考生从即日起在正常工作日领取。领取合格证书没有截止期限。请考试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领取。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时请携带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呼和浩特考区考生请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财政局窗口领取。
其他考区考生请与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领取。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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