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18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集中发放结束后,每周三仍可办理证书发放事宜(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放地址
2018年初次报名,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在报名时的审核地点领取。2017年参加考试有通过科目,2018年网上直接交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领取。领取地点见附件。
三、携带资料
1、考试通过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2、2018年度《准考证》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四、注意事项
1、因故确需他人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考生在领取《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请首先找到个人人事档案,对照档案内容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填写完毕后,粘贴1寸白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片,放入本人人事档案。
《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18年度会计中级样表)见附件,请认真了解填表内容及填写方式。
3、《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类别”一栏不要填写。“批准日期”与“考试管理机构意见”日期均为证书上的批准日期,即:2018年9月9日。
五、证书发放期间咨询电话:
0311-85900152
附件:
一、石家庄市2018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地点一览表
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18年度会计中级样表)
石家庄市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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