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8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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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8年-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18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2022年除延考部分外)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区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对于忘记报名点而无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可登录市局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4672/),查看“会计服务”栏目,查阅《武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的查询方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
二、领取方式。
考生遵循自愿原则,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二选一)。
(一)现场领取。初级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中级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段内,到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邮寄送达。经考生申请后,证书可采取免费邮寄方式送达本人。请需要邮寄证书服务的人员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成功,经审核无误后,我局将办理邮寄服务。
三、其他事项
(一)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二)初级证书领证前准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考生,须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link.233.com/19749/)“湖北会计之窗”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栏目中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会计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非湖北省的考生,请按当地要求,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
(三)中级证书领证前准备:报名时,因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信息与考试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不一致,要求限期整改,并签订承诺书的考生,须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link.233.com/19749/)“湖北会计之窗”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栏目中完成“工作年限修改”后方可领取证书。
(四)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由省会计考办通过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办理。
(五)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6月26日-7月10日报名,届时各区将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审核,请领证人员尽量避开上述时间段领取证书。
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江汉区新华路261号,027-85792353
2023年3月6日
新闻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网,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37042/xwzx/tzgg/202303/t20230307_21655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