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秘〔2013〕31号)文件通知,现将我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将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须统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样附后)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两张(一张用于证书上,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单位在登记表上压照片右下角盖章)。
二、办证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证地点: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楼)申请办理。
四、办证时间:
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受理申请。
五、领证时间与地点:
于申请办证次月最后5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分中心(胜利中路35号劳动大厦1楼)领取。
附件:1、2012年度会计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013年2月6日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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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学制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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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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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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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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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级 别 |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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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名称 |
取 得 时 间 |
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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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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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事 (职改) 部门意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用钢笔填写。存放入本人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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