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会考〔2014〕1号
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钦州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广西2013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桂会办〔2013〕22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市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数为156人,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数为27人(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2)。取得资格时间从2013年10月算起。
我市考试合格人员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底免冠照片2寸2张,于2014年2月28日前到钦州市职改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四楼)办理手续,咨询电话:0777-2817537。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可上财政部评价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link.233.com/10280/。
附件:1.钦州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156人)
2.钦州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27人)
钦州市会计专业技术钦州市职称改革工作
资格考试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中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