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证书发放暨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0]143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5〕98号)文件要求,湘潭市会计系列中、初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第一期将于2015年7月20日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进行,请各单位、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4年会计系列通过考试获得初、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暂未发放,培训合格之后发放证书)。
2、2014年以前年度会计系列通过考试获得初、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历年来未领证书的,培训合格之后发放证书)。
二、培训内容
公需科目培训:科学发展观、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等
三、培训地点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
四、报名时间
7月14日—7月17日
五、报名地点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507室
六、联系电话:政策咨询58524342培训咨询58521619
七、备注 考虑到部分考生参加培训的时间安排问题,所以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将根据实际情况开班三到四期,如果未能及时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的考生,可关注本网站通知,参加后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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