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本月24日起发放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凡在太仓市财政局报名确认的全科合格考生,请于10月24日起到县府东街99号新市政府6号楼6A1914室领取。领取时须同时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手续(未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须先办理采集手续)。
领取注意事项:
1、领取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双休日不办理)
(11月1日—11月7日会计职称报名期间暂停办理)
太仓市财政局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