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的通知
近日,接省厅通知,自2014年6月26日起,发放2013年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南昌考点参加考试,初级考试成绩合格、中级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14年6月26日起(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三、办理地点
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章江路37号,滕王阁派出所对面)。联系电话:0791-86772767。
四、所需材料
(一)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未年检登记的需携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学历证书原件;
3、一寸和二寸同底照片各1张;
4、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已通过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一寸和二寸同底照片各1张。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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