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需代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于2014年5月8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周六、日不办公),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20号窗口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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