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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城阳政务网 2014年6月3日

关于办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所属部门: 城阳区人社局 制发机关:
文件字号: 成文日期: 2014/5/23
所属类别: 人事信息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号)要求,在办理资格证书前,须对中级资格成绩全部合格人员(包括2012-2013年两年滚动期内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合格的考生)和初级资格2门成绩全部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二、经各区、市财政部门统一报名确认的初级资格合格人员,由相应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收取材料复核并统一办理证书(可参考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经各区、市财政部门统一报名确认的中级资格合格人员,由相应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机构收取复核材料后统一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321室)进行复核并办理证书。
经市财政局统一报名的市直及驻青单位和海尔路人才市场报名点报名确认的初中级资格合格人员,均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321室)进行复核并办理证书。
  三、个人办理证书或复核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张;3、准考证或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均为原件);
  各考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城阳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合格证书。
  办证时间:2014年5月26-5月30日  

  地址: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大厅(正阳路222号)
  电话:8786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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