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即日起办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请考试合格考生准备以下材料,于6月6日前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1、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必须用单位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代替);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见附件下载,手工填写,登记表上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须与准考证报名单位一致),主管部门位置无需盖章,并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照片);(填表请参考填表说明)
3、 两寸照片一张(照片须与准考证同一底版);
4、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报考依据学历原件。
办公地点:市政府西院办公楼(档案局西)三楼
联系电话:2222235
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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