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长治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过期不候。
1、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打印相关表格,不得手工填写);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照片一张(若没有留存电子版的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证书查询系统获取)。
时间:2016年2月25日—3月9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财政局会计科 (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联系电话:0355-2021745
长治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2月 16日
热点推荐:201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单及合格证领取汇总 各省市考后资格审核汇总
考试交流区(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群2:242891007)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fdoz33"咨询。也可以使用微信公众号"kjzc233"加入我们的备战团队!233网校APP已上线,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报考!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