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各考生: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拟于2014年6月9日起发放,请在2014年5月9日前交了照片的考生尽快前来领取证书,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小北街9号,市财政局会计科203办公室。
二、领取时间:2014年6月9日开始,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四、联系电话:宜宾市财政局会计科:8221473
特此公告
宜宾市会计考办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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