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通知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已开始发证工作,有关领取情况通知如下:
1、领证人员:杭州市各区、县(市)通过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初级2科、中级3科),不含省本级的考生;
2、领证时间:5月12日至10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日);
3、领证地点: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地的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领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代领,凭代领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在规定领证时间截止后尚未领取证书的从11月10日开始,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
地址:杭州人才大厦建国北路799号
电话:85460811
杭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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