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1)选项A:金融法只是经济法的一部分;(2)选项B:为公司法;(3)选项C:为民法。
【知识点】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P1)
【难易程度】易
2.
【答案】C
【知识点】经济法的渊源(P2)
【难易程度】易
3.
【答案】C
【知识点】法律行为(P10)
【难易程度】易
4.
【答案】A
【解析】(1)选项B:条件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非法定事实;(2)选项CD: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某公民死亡之日为期限。
【知识点】法律行为(P13)
【难易程度】易
5.
【答案】D
【解析】(1)选项AB:该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选项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之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3)选项D: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则可撤销民事行为视同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知识点】法律行为(P15)
【难易程度】中
6.
【答案】D
【解析】本题情形属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情形,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知识点】代理(P16)
【难易程度】中
7.
【答案】C
【解析】(1)选项AB:仲裁事项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法律关系的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2)选项D: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
【知识点】仲裁(P20)
【难易程度】中
8.
【答案】B
【解析】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三人各有不同的结论,属于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情形,按照首席仲裁员张某的意见裁决。
【知识点】仲裁(P22)
【难易程度】中
9.
【答案】D
【解析】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知识点】仲裁(P22)
【难易程度】难
10.
【答案】B
【解析】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牛律师);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张某)、被告(李某)、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赵某)。
【知识点】诉讼(P24)
【难易程度】易
11.
【答案】D
【解析】(1)选项A: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2)选项B: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既独立又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3)选项C: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知识点】诉讼(P25)
【难易程度】难
12.
【答案】C
【解析】选项C: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诉论决定。
【知识点】诉讼(P26)
【难易程度】中
13.
【答案】D
【解析】选项D: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知识点】诉讼时效(P27)
【难易程度】易
14.
【答案】D
【解析】侵权行为所生之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在本题中,张某于2005年3月1日方得知加害人,故诉讼时效期间自2005年3月1日起算。
【知识点】诉讼时效(P28)
【难易程度】难
15.
【答案】D
【解析】选项D: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知识点】诉讼时效(P30-31)
【难易程度】易
233网校编辑推荐:
更多233网校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在线互动平台:QQ群交流 新浪微博 微信号热点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网校课程全科VIP班 点击免费试听>>
包含: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精讲+冲刺+习题+考点预测+真题解析+模考押题2套)不过2015年免费重学
赠送:课后习题+章节练习+课件下载+在线模考+讲师答疑
报名咨询:4000-8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