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业务(1):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收取的保险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0×17%×10000=34000(元)
业务(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以按照扣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5-3)×17%×10000=37400(元)
甲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34000+37400=71400(元)。
(3)业务(3):应计算缴纳增值税=53560÷(1+3%)×2%=1040(元)
业务(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000×3%+3000×11%)×80%=408(元)
甲企业当期的应纳增值税=71400-408+1040=72032(元)。
知识点:销售额的界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科一次通关大计划:2015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大计划
抢先复习——赢在起跑线上!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全面开始,233网校建议考生尽早开始备考学习,通过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33网校全新推出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全科VIP班!第一年没有通过的考试科目,第二年可免费重学,报一年,学两年!立即抢购>>。 报名咨询热线:4000-800-233
考试交流区(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fdoz33”咨询。也可以使用微信公众号“kjzc233”加入我们的备战团队!233网校APP已上线,考生可下载手机APP,第一时间掌握最新考试报考!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小编个人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