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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二章高频考点练习

来源:233网校 2015年7月15日
  判断题
  股东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
  ×
  【正确答案】 √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解散的原因。
  【答案解析】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多项选择题
  王某持有甲股份有限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依法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有( )。
  A.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B.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C.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正确答案】 ABCD
  【知 识 点】 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解散的原因。
  【答案解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上述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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