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列关于通过证交所证券交易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披露义务,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除了履行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外,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B.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C.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D.违反披露义务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对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