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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来源:233网校 2022-08-12 15:35:40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

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

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

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该住宅楼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C.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

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D.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

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拍卖所得款项,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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