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财务管理》答疑(二)
1.教材第28页【例2-10】第2个问题解答是否有误?
解答:无误。方案(2)是从第5年开始,每年年初支付250万元,共计支付10次。第一次支付发生在第5年年初,最后一次支付发生在第14年年初。
第一种方法:250×〔(P/A,10%,9)+1〕折算到第5年年初,所以,进一步折现到第1年年初时,需要复利折现4期,即再“×(P/F,10%,4)”。
第二种方法:250×{[(P/A,10%,13)+1]- (P/A,10%,3)+1]}
=250×[(P/A,10%,13)+1]- 250×[(P/A,10%,3)+1]
其中:250×[(P/A,10%,13)+1]表示的是假设第1~4年每年年初也支付250万元的情况下14次等额支付的预付年金现值。250×[(P/A,10%,3)+1]表示的是第1~4年每年年初支付250万元的预付年金现值。
第三种方法:250×[(F/A,10%,11)-1]表示的是“第一次支付发生在第5年年初,最后一次支付发生在第14年年初”的预付年金在第14年年末的终值,所以,进一步折现到第1年年初时,需要复利折现14期,即再“×(P/F,10%,14)”。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第5年年初和第4年年末是同一个时点,所以,方案2可以理解为:从第4年开始,每年年末支付250万元,共计支付10次。即第一次支付发生在第4年年末,最后一次支付发生在第13年年末,递延期为3期。也就是说:
第2个问题还可以这样计算,结果是完全一样的:
方法1:250×(P/A,10%,10)×(P/F,10%,3)
方法2:250×[(P/A,10%,13)-(P/A,10%,3)]
方法3:250×(F/A,10%,10)×(P/F,10%,13)
2.教材第148页【例6-4】中,按年金净流量法对投资项目进行比较,计算过程如下:以甲方案为例:NPV=3500×(P/A,10%,8)+2000×(P/F,10%,8)-10000=9605.15,但这与教材的计算结果不一样,请问哪个计算方法正确?
解答:计算式中“3500元”,仅仅是税后营业利润,不是营业期每年的现金净流量。教材143页有营业现金净流量公式:
营业现金净流量=税后营业利润+非付现成本
3.请问计算债务资本成本时,融资租赁为什么没有抵税效应,计提的折旧应如何理解?
解答: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一般视为承租方的资产处理,作为承租方的固定资产入账,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长期应付款”。所以,要分期计提折旧,通过折旧抵税。融资租赁的租金,通过“长期应付款”等科目核算,不涉及成本费用和抵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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