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答疑(一)
1. 教材第69页【例5-11】中,表格下第8行,“调整后的净利润”涉及到的折旧年限是否有误?
解答:教材中的表述是正确的。20×9年乙公司账面上计提折旧额为500000(10000000÷20),按照甲公司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应计提的折旧额为750000(12000000÷16),两者差额应在计算归属于甲公司应享有乙公司净利润时进行调整。
2. 教材第52页的描述中,公允价值模式不能转为成本模式,但极少数情况下应当转换时,请问如果要把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该如何操作?是否按会计政策变更来转换?
解答:教材第52页所描述的事项是一种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殊情形,而不是允许公允价值模式转换为成本模式。即,企业一直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在某一时点,企业新取得了某项投资性房地产,且有证明表明该项新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因而无法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此时,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该项新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且假设其无残值。
3. 教材第158页倒数第9行,“应在重分类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这种说法是否违背了教材第151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核算面值的说法?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应在重分类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与面值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解答:此处说法没有问题。该知识点涉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即为重分类日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因为企业金融资产初始入账时,都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4. 教材第159页【例9-8】第18行,“将剩余的80000份B公司债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教材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成本为 8080000”,如果这样处理,成本核算的是公允价值,然而教材第151页明确说明买债券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因此,是否应当借方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成本”为 8000000,同时借方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利息调整”为 80000?也就是把分录改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公司债券—成本 8000000
—B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80000
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B公司债券 5768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B公司债券—成本 8000000
—B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656800
请问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解答:这样的理解不正确。理由在“问题3”中已经阐明。本题中,剩余的80000份债券已经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初始入账金额应当为此时的公允价值,不存在利息调整问题。
5. 教材第100页第11行,关于“非货币资产交易”中的增值税处理是计入“固定资产清理”,而在第227页“债务重组”第11行中的增值税处理却是作为价外税计入“营业外收支”。请问同样是增值税,为什么这里的处理原则不一样?
解答:“固定资产清理”只是固定资产处置时的一个过渡科目,【例7-1】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金额最终也进入了营业外收支,两处实质上并无区别。
6. 教材第280页【例14-34】中的(1),关于贷款的分录明细是否合适?甲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原分录为:
借:贷款-乙公司-本金 1000000
贷:吸收存款-甲商业银行-本金 1000000
是否应当改为:
借:贷款-乙公司-本金 1000000
贷:吸收存款-乙公司-本金 1000000
因为以甲银行为会计核算主体,发放贷款后,企业应该同时确认一笔对贷款企业的资产和对贷款企业的负债。而不能出现对贷款企业的资产,对自身的一项负债。
解答: 甲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应调整为:
借:贷款——乙公司——本金 1000000
贷:吸收存款——乙公司——本金 1000000
7. 教材第104页第10行的【例7-4】中,甲方账务处理中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57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7500
请问该笔账务处理应如何理解?
解答:该笔分录是将【例7-4】中,甲公司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会计处理第1-3笔分录中“固定资产清理”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
8. 教材第387页倒数第2行,合并报表抵销的是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当期S公司向P公司销售15000000元,其中2600000(12600000-10000000)元当期已经实现销售,请问为何还需要抵销这部分实现的损益,该笔分录是否应该调整为:
借:营业收入 12400000
贷:营业成本 12400000
解答: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即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商品购销活动实际上相当于企业内部物资调拨活动,既不会产生利润,也不会增加商品价值。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当期内部购进商品并形成存货情形进行抵销处理时,首先应当按照内部销售收入的金额,冲减营业收入,然后再按照期末内部购进商品形成的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金额,冲减存货入账价值。
9. 教材第57页正文的最后一句话“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也一并结转”是否有误?是否应该是“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解答:应为“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资本公积”。
10. 教材第92页,倒数第7行“但应当至少在每个会计期末按照……”此处的“每个会计期末”是指每年年末吗?
解答:此处的会计期末指《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七条中的会计期间的期末,会计期间分年度和中期,故“每个会计期末”不一定是每年年末。
11. 教材第166页倒数第16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不含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请问括号内所指内容是否为“成本模式下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解答:2014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后,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排除在长期股权投资范围之外,规定按照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处理。
12. 教材第163页的表9-5中,在摊销和减值同时存在的12月31日时,是先摊销再减值,还是先减值再摊销,应该如何理解?
解答:应当是先摊销,再计算减值。所谓的摊销是因为票面利息和实收利息之间存在差异而对债券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利息计算的时点是在12月31日,但计算的对象是过去1年的资金成本。减值计算的时点也在12月31日,但计算的对象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此,只有在计算完12月31日债券的摊余成本之后,才可计算是否减值。
13. 教材第157页的(6),应计利息为何在贷方,而前面的各个分录均在借方,请问这应如何理解?
解答:此处是因为A债券在1月20日被出售,出售价额小于其摊余成本导致,计算的投资收益为负,因此应计利息出现在贷方。与前面各个分录的计算方法不一样。请参见表9-4的计算过程。
14. 教材第154页的表中第4行,2×13年12月31日为何还有59000元的现金流入,不是已经出售了吗?
解答:为了分析的完整性,表中列出了假定债券到期时(即2×13年12月31日)该项债券利息、利息调整及本金的变动过程及金额,以与提前出售的业务进行对比。再者,由于本题中涉及的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对于债券实际利率的计算均假定债券是在2×13年12月31日到期的,若非如此,将无法计算出实际利率。
15. 教材第155页的(6),为何要做第一个分录?利息调整和投资收益之间的分录,其金额是如何计算出的?
解答:为了比较清晰的分析问题,此处将1月20日的业务分两步来处理,第一笔分录是为了按照摊余成本法计算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利息调整的金额是直接通过尾数调整而来,参见表9-3下的注释。
16. 教材第147页最后一行,在2×13年12月31号,已收回的本金是否应为“+164173.45”?
解答:是的。
17. 教材第173页第4行,“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换句话说,只要未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原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应当转出。但教材第174页倒数第2行中,“尽管净利润增长率的非市场条件未得到满足,A公司在3年的年末也均确认了收到管理层提供的服务,并相应确认了费用。”请问这两者是否存在矛盾?未满足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应当如何处理?
解答:不矛盾。前者是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后者则是具体举例,本例中,即便第3年年末未能满足净利润增长率的非市场条件,但企业实际已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因此仍应当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