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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二一)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26日

【试题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可以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从而消灭债务。在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者是()。(2003年考题)
A.债权人
B.债务人
C.债权人和债务人
D.提存部门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标的物提存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试题4】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2004年考题)
A.3月8日
B.3月10日
C.3月11日
D.3月12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试题5】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5年考题)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借款的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多项选择题

【试题1】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有()。(2002年考题)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C.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格式条款的使用限制。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C项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并不能判定该条款无效,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试题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2003年考题)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无效合同。本题C项属于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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