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关公司重大利益和重要人事的问题要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比如投资、利润分配、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审批重要方案、修改章程等。
②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比如制订公司重要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③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行使监督权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国有独资公司
(1)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对其投资设立的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只能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
(3)国有独资公司除不设股东会外,其组织机构(董事会和经理)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4)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
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6)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原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
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1)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近3年连续盈利。 |
新股发行(增资)的条件 |
除符合前述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2)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如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该条款限制;(3)公司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
【应用练习】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为8000万元,则此次发行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发起人至少认购其中的2800万元
B.发起人至少认购其中的3000万元
C.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得低于2000万元
D.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得低于2500万元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发行股票的应当符合的条件。(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8000×35%=2800万元,但是,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条件都要满足,因此,B选项符合发行条件;(2)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8000×25%=2000万元,因此,C选项符合发行条件。
7.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1)股东转让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2)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由股票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转让。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法律效力。
(4)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5)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
(6)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在下列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①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②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7)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