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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五)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28日

(三)判断题

【试题1】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002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其中规定: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试题2】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2003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未经投资人同意,甲不得将企业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

【试题3】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只对其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04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入伙的新合伙人的偿债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试题4】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005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家庭共有财产可以作为个人出资的,但投资人应当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四)简答题

【试题1】公民甲投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甲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企业的事务管理?如果甲擅自出租营业执照,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该企业被依法解散,其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2002年考题)

[答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或:法律规定),甲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如果甲擅自出租营业执照,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如情节严重,被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该企业被依法解散,其清偿顺序为: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试题2】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A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保证人为丁。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由拒绝。B公司遂对A企业和丁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还查明,甲对戊负有债务2万元,戊对A企业负有债务2万元;乙对C公司负有债务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未约定保证形式,自己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戊能否将甲欠他的2万元债务与他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抵销?为什么?

(3)若乙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对C公司的2万元债务,则C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用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2万元债权? (2005年考题)

[答案]

(1)丁的观点不正确。(0.5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分)

(2)不能抵销。(0.5分)(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1分)

(3)C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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