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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五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6日
(二)乙公司为大连市从事石油化工的龙头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1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购进A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3000万元,增值税5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
  2.为生产产品购进免税农产品,买价500万元,同时普通发票注明发生运费30万元,装卸费10万元。
  3.为生产购进辅助乙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
  4.为生产购进乙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该材料部分免税C产品,部分生产应税E产品,本月全部耗用完毕。
  5.自制的B产品对商场销售,含增值税售价5850万元,B产品增值税税率17%,给予对方10%的折扣,折扣部分单独开红字用发票冲销。
  6.生产的C产品对外出售,售价700万元。
  7.生产的D产品委托甲公司代销,已经发出商品成本55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尚未收到代销清单。
  8.部分D产品被在建工程领用,成本275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500万元,领用时开出专用发票。
  9.因火灾损失部分A材料,该部分材料购入时买价100万元。
  10.生产的E产品用于交换所需的甲材料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E产品不含税售价300万元,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25%,换回的甲材料尚未入库。
  11.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未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普通发票注明运费2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在销售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有哪些不当之处?
  2.计算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和应交增值税。
  4.计算本期应交消费税。
  答案:
  1.专用发票使用有以下不当之处:
  (1)销售折扣不应单独开红字专用发票冲销,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应按折扣前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2)在建工程领用自制产品开出专用发票错误,因为在建工程属于非应税项目,不得开出专用发票。
  2.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A材料进项税额510-100×17%=493万元
  (2)免税农产品及运费=500×13%+30×7%=67.1万元
  (3)乙材料允许抵扣进项税额=68-68×[700÷(700+300)]=20.4万元
  (4)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4+20×7%=35.4万元
  合计:615.9万元
  3.当期销项税额
  (1)B产品=5850÷(1+17%)×17%=850万元
  (2)在建工程领用D产品=500×17%=85万元
  (3)E产品=300×17%=51万元
  合计:986万元
  本期应交增值税=986-615.9=370.1万元
  4.本期应交消费税=500×20%+300×25%=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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