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来源:www.examda.com
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仅指合同主体的变更,一般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一)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合同义务转移
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三)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一并转让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一并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时,除了应当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外,还应当遵守《合同法》有关转让权利和义务转移的其他规定。
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概念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终止合同关系,合同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随之消灭。
二、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
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情形包括:(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依法免除债务;(6)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包括:(1)合同失效;(2)合同项下的从权利和从义务一并消灭;(3)负债字据的返还;(4)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后合同义务;(5)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结算和清理条款继续有效,直至结算和清理完毕。
第七节 违 约 责 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一)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四)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五)给付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执行定金条款后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害的,仍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法定事由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免责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出现一定的事由或条件时,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三)法律的特别规定
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