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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上课讲义(三)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月8日

4、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①、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②、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2】:要约是只能向特定的人发出的,邀请他们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答案】×


【例题3】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但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3、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依法“撤销”要约。


为了避免撤消行为给受要约人带来不利或因此发生损失,《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例题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答案】ABD


【例题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


【答案】BCD


4、 要约的失效
①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资料由朱荣振老师编写,电话0755—26184186。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注明作者。





【例题6】:A向B发要约,4月1日发出,4月3日到达B,B收到要约后,看内容不适合自己的需要,明确表示拒绝,则原要约失效。


【例题7】:A向B发出要约,期限是4月1日4月10日,B因为看内容不适合自己,也既没同意也没有反对,在4月10日之前未作出承诺,由于超过了期限,因此原要约失效。


【例题8】但是如果甲通过网络下载一个杀毒软件,下载时填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下载过程中有提示该软件试用期为三个月,如果试用者不愿意继续使用,需要卸载该试用软件或正式通知对方不再使用,否则视为继续有偿使用,将通过甲的手机扣费10元/月。甲试用了三个月既没卸载也没有通知对方不再使用。则乙方可以按照约定从第四个月开始扣费。


④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原来要约失效。)





【例题9】要约生效后,在下列哪些情况下要约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 )
A、要约人表明反悔 B、要约人撤销要约
C、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 D、受要约人拒绝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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