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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上课讲义(五)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月18日


九、可撤销合同 资料由朱荣振老师编写,电话0755—26184186。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注明作者。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是指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可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关键点:

①. 可撤消原因:意思表示不真实;

②. 解决方法:撤消或变更;既不撤消也不变更为有效合同;

③. 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但被“撤销后”,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

④. 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要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

⑤. 那些为可撤消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⑥. 对于“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变更和者撤销:而对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害人才可以行使撤销请求权。

【注意】:无效合同的基本特征是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应准确区分哪些属于无效合同,哪些属于可撤销合同,其中的关键在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合同。

. 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例题20】:A、B两个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4月1日成立,B在4月10日知道合同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B可以: (1)变更; (2)撤销; (3)不撤销,视同有效合同。
  如果B在4月20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法院4月30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B申请变更、撤销的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如果超过1年没有行使的,B丧失撤销权。


【例题21】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起无效
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答案】A


【例题22】对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答案】×


【解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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