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对于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并不属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的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来源:www.examda.com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②行为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例题23】:甲授权A购买设备,约定价格不能超过80万元,A以甲的名义与乙(非善意)签订了10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在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代理)的情况下,乙作为相对人有催告权,有权催告被代理人甲在1个月内对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如果甲表示同意,合同对甲就有约束力。如果甲表示反对,对甲没有法律约束力。乙催告甲时,甲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对甲没有约束力。 |
③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合同的效力,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
④表见代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注意与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内容结合。
【例题24】:甲为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内部限制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合同范围不能超过10万元,如果超过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但甲以公司的名义与乙签订了12万元的买卖合同,如果乙为善意第三人,那么合同有效。 |
⑤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失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例题25】: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约定借款日期为 |
【例题26】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B 【解析】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例中,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乙对该不动产无处分权,因此该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由于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因此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乙丙订立的买卖合同经不动产的权利人甲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乙在 |
【例题27】 【解析】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