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济法学习笔记

2008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游文丽讲义3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7日
(2)外商投资企业与《公司法》对公司规定的不同点。

  ①设立条件和程序;

  ②资本制度;

  ③组织形式;

手写图示0201-02
手写图示0201-03

  ④经营期限。

  注意:外商投资的公司也适用《公司法》,但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3)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划分。

  ①母公司和子公司。在不同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依附关系时,处于控制地位的是母公司,处于依附地位的则是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本公司(或称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是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本公司承受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考题】分公司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000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考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考题)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关于公司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公司和子公司都不具备法人资格

  B.分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C.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

  D.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具备法人资格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分类。根据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

  3.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利

手写图示0202-01

  (1)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因此,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需要通过对资本的注册与股东的其他财产明确分开,不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或占用、支配公司的资金和财产。

  (2)《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它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注意:所持表决权和所持股权不是一回事,持有股权不一定有表决权。例如,甲公司在乙公司中持有10%的股权,如果乙公司准备为甲公司提供担保,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时,甲公司应当回避,没有表决权。

  【例题】甲公司的股东张某为购买住宅准备向银行贷款,张某请求甲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担保的最高额

  B.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方可实施

  C.张某不得参加表决

  D.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全体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法人财产权。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它股东(不包括张某)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