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点与难点分析
【考试大纲基本要求】
1、掌握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2、掌握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证券上市、持续信息公开、禁止的交易行为
3、掌握上市公司的收购
4、熟悉证券的发行程序
5、了解证券的概念、证券市场的概念、证券法的概念
6、了解违反证券法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一、公开发行的界定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向200人以下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得采取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否则就属于公开发行。
【例题1】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证券。( )
【答案】×
【例题2】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2007年)
【答案】√
二、股票
(一)股票的发行条件
1、首次发行股票的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例题】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
【答案】×
(二)承销
1、证券承销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3、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4、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5、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例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为发行失败。
A、50% B、60% C、70% D、80%
【答案】C
(三)股票的上市(重点)
1、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例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B、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C、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D、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2)选项B: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2、暂停上市条件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3000万元)、股权分布(25%、10%)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情形有( )。
A、公司股本总额由1亿元减少到4000万元
B、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
C、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D、公司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低于3000万元的,应暂停上市;(2)选项C: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时,应暂停上市。
【例题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
A、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B、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C、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D、公司发生重大诉讼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在要约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谈不上暂停上市;(2)选项D:公司发生重大诉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但并不涉及暂停上市。
3、终止上市条件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上市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下列事项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有( )。
A、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B、收购人通过收购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达到该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70%
C、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D、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且拒绝纠正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未达到75%的法定界限。
三、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
1、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重点)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例题】2005年4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3年期公司债券12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800万元。该公司截至2006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计划于2006年10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万元。
A、3200 B、2000 C、1200 D、1000
【答案】B
2、募集资金用途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公司债券的上市(重点)
1、上市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解释】股票上市条件为3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例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公司债券上市时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其中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 )万元。(2004年)
A、1000 B、3000 C、5000 D、6000
【答案】C
2、暂停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解释】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解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解释】股票的暂停上市为连续3年亏损。
【例题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上市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是( )。(2005年)
A、公司因经济纠纷被起诉
B、公司前一年发生亏损
C、公司未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D、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发生重大变化
【答案】C
【解析】(1)选项A: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诉讼属于重大事件;(2)选项B: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3)选项D: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
【例题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有( )。
A、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B、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C、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
D、上市公司当年亏损导致净资产降至人民币4000万元
【答案】ABC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低于3000万元时,其公司债券应当暂停上市;(2)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低于6000万元时,其公司债券应当暂停上市。
3、终止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6)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四、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相关链接】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二)封闭式基金的上市
【解释】只有封闭式基金才可以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但可以申购、赎回。
1、上市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链接1】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相关链接2】(1)股票的上市条件: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2)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例题】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申请上市的条件包括( )。
A、基金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
B、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
C、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4亿元
D、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答案】ABD
2、暂停上市
(1)发生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条件;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上市;
(3)严重违反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为须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形。
3、终止上市
(1)不再具备《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放式基金
1、开放式基金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赎回,不上市交易。
2、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办理,也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办理。
4、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款项一经交付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例题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开放基金申购、赎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办理基金单位申购、赎回业务的人仅限于基金管理人
B、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C、投资人申购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可以在申购期满前交纳部分申购款项,在申购期满后30日内补交余款
D、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的当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答案】B
【例题2】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和交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
B、开放式基金可以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及赎回,也可以上市交易
C、申请上市基金的基金持有人不得少于500人
D、基金上市后发生基金合同期限届满的情形将暂停上市
【答案】A
【解析】(1)选项B:开放式基金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2)选项C:封闭式基金申请上市的条件,基金持有人不得少于1000人。(3)选项D: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应终止上市(而非暂停上市)。
五、股份转让的法律限制(重点)
1、发起人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6个月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2)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4、股票:5%+5%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可转换公司债券:20%+10%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20%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不得买卖该发行人的股票。
(2)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20%后,其所持该发行人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书面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不得买卖该发行人的股票。
6、中介机构
(1)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 票。
(2)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7、内幕人员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8、证券业从业人员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9、上市公司的收购人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例题1】为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005年)
【答案】√
【例题2】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有( )。(2007年)
A、董事会秘书 B、监事会主席
C、财务负责人 D、副总经理
【答案】ABCD
【例题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该法定期间为( )。
A、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
B、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
C、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
D、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后6个月内
【答案】B
【例题4】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属于国家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禁止的有( )。
A、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乙离职后第4个月,转让其所持甲公司的股票
B、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丙上市公司6%股份的丁证券公司,第3个月转让其所持丙公司的股票
C、戊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8个月,转让其所购股票的三分之一
D、庚上市公司持股8%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庚公司股票在买入后4个月内卖出
【答案】ACD
【例题5】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属于国家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禁止的有( )。
A、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乙在甲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转让自己所持甲公司股票的20%
B、W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Y,在任职期间,买卖Z上市公司的股票,W证券公司、从业人员Y与Z上市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C、某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4个月,转让其所购股票的三分之一
D、为M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出具审计报告的N会计师事务所的H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的第11个月,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答案】ABC
六、持续信息公开
(一)定期报告
1、中期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概况;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临时报告(重点)
【解释】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多选题):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解释】不包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例题1】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 )。(2007年)
A、公司董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B、公司1/3以上监事辞职
C、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被依法撤销
D、公司经理被撤换
【答案】ABCD
【例题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件中,应当立即公告的有( )。
A、公司经理发生变动
B、公司40%的监事发生变动
C、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D、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董事会决议
【答案】ABD
(三)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发行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1)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七、禁止的交易行为
【解释】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制造虚假信息和欺诈客户。
(一)内幕交易
1、内幕交易的界定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2、内幕人员的界定(多选题)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