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
2007年考试情况
2007年本章的分值为12分,其中包括1个简答题。在综合题中,有2分的考点来自本章。
考生应注意综合题中《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结合
复习思路
一、公开发行的界定(P226)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向200人以下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不得采取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否则就属于公开发行
【例题】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证券。()
【答案】×
二、股票
股票的发行条件
股票的发行程序
股票的上市
1、募集资金用途(P228)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证券的承销(P230)
(1)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2)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3)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4)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3、股票的上市条件(P239)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例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B、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C、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D、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答案】CD
完整版word格式(一)>>下载
完整版word格式(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