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地位与作用
本章属于考试的重点章节,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6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2002年以来本章分值有明显增加,这一点应引起考生重视。
二、近3年教材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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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变化 ┃卷面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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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1)新增对税收征管机关的论述; ┃ ┃
┃ ┃(2)新增发票样式; ┃ ┃
┃2006年 ┃ ┃ ┃
┃ ┃(3)新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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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增税法规定的其他税款征收方式; ┃ ┃
┃ ┃(2)新增关联企业应纳税额核定; ┃考生应关注简 ┃
┃2007年 ┃ ┃ ┃
┃ ┃(3)新增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等纳税担保方式; ┃答题。 ┃
┃ ┃(4)新增纳税人涉税事项的社会公告与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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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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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判断题 |
简答题 |
综合题 |
合计 |
2004年 |
1题1分 |
2题4分 |
2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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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题7分 |
2005年 |
1题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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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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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3分 |
2006年 |
2题2分 |
1题2分 |
2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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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题6分 |
(一)重要时间
项目 | 时间 |
税务登记 |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 |
注销登记 |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
设置账簿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
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账簿 | 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10日内 |
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 | 自领取税务誓“己证件之¨起l 5 日 |
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 | 保存10年 |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 | 保存5年 |
因特殊困难延期纳税 | 经批准,最不得超过3个月 |
(二)税款的多退少补
情形 | 责任界定 | 处理方式 |
纳税人 少缴税款 |
税务机关的责任 |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右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
纳税人计算错误 | 税务机关在3年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可以追征税款, 加收滞纳金 | |
纳税人 多缴税款 |
税务机关发现的 | 立即退还 |
纳税人发现的 |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 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税种 |
期限 |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 | 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纳税期满之日起报纳税 |
企业所得税 | 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 5日内,年度终了后45 日内申报纳税 |
印花税 | 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
契税 |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l 0日内,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之前缴纳 |
土地增值税 | 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 |
五、学习本章应注意的问题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6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简答题。考生习本章要准确记忆税务管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中的主要时间和程序,善于把实体法中各税种与本章结合起来,灵活运用相关知识点解答简答题。
本章重点内容为:
(1)税收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等内容在简答题、案例分析题中的应用;
(2)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纳税人违反纳税申报、偷税的法律责任的结合。
2007 年三考试中,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
(1)税务管理;
(2)滞纳金的计算;
(3)税款的追征和补缴;
(4)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
(5)税收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
(6)税务机关对应纳税额的核定;
(7)减免税期间的纳税申报;
(8)纳税申报期限;
(9)发票的领购及保管;
(10)会计资料的保管期限;
(11)税款征收方式;
(12)应纳税额的核定;
(13)纳税担保方式;
(14)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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