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2、《仲裁法》的适用范陶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
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