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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级经济法冲刺班辅导讲义:第8讲

来源:233网校 2009年4月20日
  八、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P20)

  1、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等。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3、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有( )。

  A、管制

  B、罚金

  C、拘役

  D、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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