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题型为客观题,分值估计为7、8分左右。
1.经济法事实
(1)事件(2)行为
2.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胁迫、欺诈
3.可撤销民事行为特征
举例:A、B二人有一个为民事行为,发生时间为4月1日。B对行为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B可以变更、撤销、 不撤销。4月20日B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4月30日依法撤销行为。
(1)时效为1年。合同:自知道之日起;民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
(2)可撤销行为在本质是有效的,被撤销视为无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