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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讲义(1)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6日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

  1.起点:市场经济是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产生的,所以是新兴的法律部门。

  2.发展背景

  (1)一战和经济危机

  (2)事实上,任何国家,只要搞现代市场经济,就离不开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就需要有相关的经济法规范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个概念表明,经济法作为现代国家解决特定领域里的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是调整两类特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所谓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的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所谓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例题·判断题】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与经济有关的法,而与经济有关的法在古代社会就有,因此,经济法应当是很古老的。

  【答案】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并不是很古老的;经济法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市场经济进入到垄断阶段才产生的,并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在我国,经济法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因此,不能认为与经济有关的法都是经济法,也不能由此认为经济法是自古有之的。

  【例题·判断题】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它规范各种经济行为。

  【答案】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经济法并不是调整一切经济关系的法,它只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任何一个法律部门,无论多么重要,也都有自己的边界,因而并不是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也不是规范各种经济行为。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等法律部门同样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这些法律部门都有其各自的职能和作用,不能互相替代。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讲义

  三、经济法的体系(实体内容)

  经济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讲义

  其中:财政法包括财政体制法和财政收支法,具体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转移支付法等

  税法税收体制法与税收征纳法,而税收征纳法又可以进一步分为税收征纳实体法(如所得税法,财产税法等)与税收征纳程序法等。

  【例题·判断题】有人认为,经济法的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内在和谐统一的整体。

  『正确答案』上述观点是正确的。从部门法的角度看,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同时,这两大部分又分别由多个部门法构成,其中的每个部门法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更低层级的部门法,从而使经济法体系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内在和谐统一的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介绍

  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

  我国有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程序法。

  四、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从形式意义上说,就是指经济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一)宪法

  (二)法律

  涉及“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等,只能规定法律。

  全国人大每年审批通过的年度预算和年度计划,与其他法律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只不过在时间效力上有所有不同而已。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者根据国家立法机关的授权决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国,《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为“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

  (四)部门规章 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是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

  (五)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加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本地具体情况,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违反上位法,其实施的空间范围是受局限的。

  上位法、下位法是从法的渊源而言的: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的为上位法,效力小的为下位法。

  表1.1 经济法的渊源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讲义

  【例题】经济法的渊源与经济法的立法有什么关联?

  『正确答案』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以成文法为主,因此,大量的经济法规范,都体现在经济法的具体立法中,通过多层次的经济法的立法表现出来,于是,各类经济法的立法,就成了经济法的渊源。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依照严格的法定原则,法律应成为经济法的主要渊源,但由于经济法非常复杂,需要有多种层次的法律渊源,因此,在我国现实的立法中,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是经济法的重要表现形式。

  【例题·判断题】有人认为,经济法的渊源既然是经济法的立法体现,因而应当是没有效力层级之分的,都应该无差别地执行,这才体现经济法制的统一性。

  『正确答案』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经济法的渊源虽然是经济法的立法体现,但经济法的立法本身就是有效力层级之分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而行政法规的效力则要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因此,对于各类经济法的立法,并不是要无差别地执行,尤其要注意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

  强调效力的层级,强调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正是为了有利于保持经济法制的统一。因此,在实践中,如果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违法了法律和行政法规,或者行政法规违反了法律,或者法律违反了宪法,这些违反上位法的规范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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