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例题
【例题·简答题】2008年,甲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甲公司得知本公司的股票发行申请已通过核准后,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将拟发行股票总额的15%自行卖给当地投资者,其余部分委托乙证券公司代销,并确定代销期限为4个月。请问甲公司的哪些行为不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不符合规定之处有:
(1)甲公司不应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股票;
(2)甲公司不应私自将拟发行股票总额的15%卖给当地投资者,而应通过证券公司承销;
(3)代销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应超过90天。
【例题·判断题】某证券公司要与发行人签订包销股票的合同。承销期限届满时,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仅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5%,属于发行失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证券承销。根据规定,采用包销方式的,因为有证券公司的“兜底”,是不存在发行失败情形的。
学习提示
这一部分仍然是认真学习了游文丽老师的讲解,游老师言简意赅,将这部分需要掌握的重点归纳为五个小知识点:
1.发行方式有包销和代销。
2.发行面值超过5000万,必须由承销团承销。
3.承销期限不得超过90日。
4.代销未达到70%的为发行失败。
5.在4亿元以上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超额配售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