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的三门考试科目之一,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单科成绩采取滚动计算的方法,考生必须在两年内通过三门考试,才能结束这痛苦之旅。
一、2011年教材及考试大纲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考试大纲及教材进行重大调整。由于教材每3年都进行一次重大调整,预计2011年《经济法》教材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考生可以根据2010年《经济法》考试大纲及教材提前预习。
二、考试题型
【分值分布】
【分值排行】:合同法(22)>公司法(15)>企业所得税法(15)>增消税法(12)>证券法(11)>其他主体法(10)>相关法(8)>总论(7)
【命题特征】
1.分值各章分布较为稳定。
2.重点知识仍是命题的主要内容,难点内容占分提高。计算题选择较多,解答考核纳税实务。
3.综合题概括性更强,涵盖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
4.有的内容超出教材内容,但分值不高。
5.知识的理解应用更加突出。
2010年中级职称考试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新的方向,其中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总体上突出了综合分析,阅读量加大了、分析量加大了、需要考生自主定性的量加大了。
(一)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命题总体新动向
今年考试情况分析如下:主观题题型题量没有变化,但考试风格有所变化,具体如下:
1、阅读量加大了,文字量加大了。这个试卷需要阅读的东西很多,单个题目比以前阐述和背景等描述增加,需要考生快速掌握主要内容。对于一个合格的会计师来说,迅速捕捉有用信息是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对一个人心理能力的考验。考场上紧张的状态中能够做到临危不乱确实需要平常的锻炼和职场历练。
2、分析量加大了,需要判断和分析的题目增加了。思考的东西增加,需要整理思路的题目增加。这就决定了考生在平常的学习中更应该注意基础的夯实,对基本理念的把握和对知识的运用能力的提高,简单的考前突击记忆的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目前经济法的考试方式。
3、定性的量加大了,符合讲课强调问题:什么是法,对于法学基本原理的考察要求提高了,一直被人们所忽视的《经济法》科目考试终于回归了其应该具备的考察方式与方法,也是未来考试的必然方向。
(二)主观题命题特点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答题部分考查定性能力。2010年教材编写突出了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知识点,在考试中也体现了一些新的变动。其中主观题:前两道简答题非常突出考察对于教材主体的把握,比如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整体把握。另外对于代位权案例分析的考察,突出了定性的能力要求。
综合题更加体现出题量、分析量、定性判断加大的特点,问题虽然比较简单,但是需要我们按照既定的思路和方法展开论述。不仅需要对基本的知识点很熟悉,更要熟悉分析的思路和方法,也就是平常法学分析思路的理解和掌握。在答题方法上注意三段论的模式:定性分析+引用法条+结合案例重说法条。
从主观题可以看出中级职称还是突出基本知识的考察,突出会计师应该具备的基础知识的把握。注册类考试题量更大、技巧要求更高,因此在中级职称学习中需要重视基础知识储备和学习方法训练。老师一直在要求同学们掌握基本的经济法分析方法和原理,这样的学习方式不仅对于考试重要,对于个人能力提升也是很重要的。就像财务管理理念的树立一样,经济法分析方法和理念同样重要,因为一个财务人员需要面对的事情不仅仅是账务处理这么简单,在面对企业风险管理、处理经济法案例、分析对外风险等等都需要具备。会计只是做账这么简单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就对会计本身认识太肤浅了,对自己定位也太低了。
(三)关于客观题的命题特点
客观题,今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出题已经能够做到这样一个效果:以前不重视经济法、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仅通过考前几个礼拜突击的同学绝大多数过不了关。很多客观题出题点选项跟教材原话相差几个字而已,对于突击的同学而言虽然看到了、但是不到位,并没有理解吸收教材内容,题目很难做对,面对75分的客观题肯定很难拿到高分。给同学一个信息:学习还是不能偷工减料,不能半点马虎。考察层次基本上是作为会计师应该具备的基础知识。
考察重点上可以看到,客观题还是扎根于教材,所以要求学员一定要对教材很熟悉,对于基础知识要有足够程度的认识和理解,多看教材是一个基本要求,多听课件理解性记忆也是很重要的环节。对于难以理解的法学术语,老师都能用比较通俗易懂的例题和方法来教大家理解和掌握,对于复杂的经济法关系,其实也可以从大家熟悉的人情世故去理解和掌握。客观地说,辅导能够减少个人许多学习时间,也能够帮助你切实提高《经济法》分析素养,这对于以后的工作也是有帮助的。
“总结”针对考试出现的新特点与新动向,我们不能再抱着功利的心态去应试,对于中级职称《经济法》这个科目通过考前突击记忆来提高已经不再是百试不爽的方法了,而是应该深入理解经济法基础知识,树立自身的经济法分析理念和方法,我们认为只有这样的学习方式才是比较科学的学习方法,不仅能够促进经济法分析能力的提升,也能够顺利地通过《经济法》科目考试。只有自身强大了才是真的强大,那么中级职称的考试目的也就达到了!一纸证书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始终要记住这一点。